出國搬貨要注意了!食藥署頒布新法規 跨國帶「6kg↑糖果餅乾」最高罰300萬

海外代購是許多不能出國的人,接觸外國市售產品的一大途徑,很多人出國也會滿載一大箱的糖果、餅乾等零食回國。但是隨著越來越多的民眾攜帶外國食品如糖果、餅乾等零食返國上網販售,但是食品包裝上沒有對應的中文標示,食藥署於7月15日宣布決定祭出「水貨商條款」,限制凡從國外攜帶回或寄回的糖果、餅乾等食品,每天不得超過6公斤,違規者最高開罰至300萬。

 

▼食藥署表示,因應越來越多的民眾以自用的名義,從國外帶入大量的食品上網販售,而包裝上沒有成分的中文標示,除了有規避食藥署的查驗登記的疑慮外,也可能導致著食品安全上的漏洞。許多人輸入販售食品時,沒有注意到的一點是,必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登記。

 

▼根據現行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國際郵包寄送餅乾、糖果等一般食品,每一種類食品不得超過6公斤,民眾搭機帶回國的則無特別規定,而這次食藥署預告修訂的「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程式碼」草案,則要求不論國際郵包、搭機帶回的食品,每天不得超過1000美元且不得超過6公斤。

 

相關草案從15日起展開60天的預告期,蒐集各界意見,食藥署並呼籲,輸入食品和相關產品販售者,應向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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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路資料